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》、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組織規(guī)則》,決定聘任吳宏斌等14名人員為新余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。名單如下:
吳宏斌、廖海行、劉工榮、袁任遠、楊欣、熊喻、張敏、鄧成洪、陳華軍、袁波、王浩、黃梅、王辰忱、陶玉萍。
以上人員的聘任期為三年,自2023年7月1日起計算。
新余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
2023年6月30日